建筑分项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分项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分项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复兴镇龙翔广场项目(甲方文政强承建的房屋从第4号楼开始,后面依次承建的房屋总建筑面积柒万平方米所有的塑钢门窗或铝合金门窗、防盗门、卷闸门、防护栏杆、扶手栏杆材料大包干)。
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2、工程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新桥社区伞家湾。
3、工程内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内的所有内容。
二、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A、合同进行中双方有关工程内容洽商,图纸审查、变更、签认的协议书或文件。
B、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C、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2、适合的法律和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适合的标准、规范: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的证件及批文。
2、甲方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二)乙方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2、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月完成量的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3、完成政府及行业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总工期:随土建和装饰工程同期完成。
2、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监理或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应在7日内确定,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无条件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地注提出改进措施不力,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增加合同价款。
五、工期顺延
如遇以下因素,工期应顺延:
1、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作重大修改或变更。
4、连续停电、停水两天以上。
5、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
六、质量和验收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是间验收条件时,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并组织验收,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监理),同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当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的有关部门的认定进行处理。
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其计价方法为: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SGD20xx)及相关配套文件按三级二类二档工程计取费,依照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达州市造价站同期信息价(未计价材料按同期市场价)确定本工程结算价款、人工费按达州市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工程总造价下浮5%,但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建筑企业的挂靠费(挂靠费由甲方文政强负责)。
该结算价款已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规费(如工程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劳动保险费等);包含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措施费(如环保费、临时设施费、检验实验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时性设备保护费)、民工工资保险金等。
2、工程量确认:图纸以内的按图施工,以图纸计算工程量;图纸技术资料以外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实测量的数量为准,并经甲乙双方签定确认。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进场后,由乙方自筹资金垫资,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当月25日必须向甲方报表,次月10日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价款的80%预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以此类推,整个工程竣工经甲方组织的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付到98%,余款2%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
如不能按时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倍支付利息。整个工程决算后,余款不得超过两个月,若超过两个月,甲方便将修建好后的房屋每平方米在修造价成本的基础上加300元抵扣工程余款。
4、维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工程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七日内分别退还乙方,维修金不计息。
九、违约责任
1、工期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外),延误一个月以上的,支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提前完工一个月,甲方奖励乙方贰万元。
2、质量违约责任: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交房及积极做好保修期间的工程质量返修工作,(责任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签订为准)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交房和保修期同购房业主的赔索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全赔偿。
3、乙方在承建中所遇到的经济、法律、民事及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经济人负责协调、管理,协调不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经济担保人和乙方一起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若不遵守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其他
1、保险:由乙方负责交费办理。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双方给定向工程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需遵守,不得违约,谁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
十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建筑分项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特定立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营城子至松江河靖宇至抚松房建项目(靖宇服务区、燕平收费站、花园口收费站、长坂坡隧道入口及出口变电所、松阳隧道变电所,所有强电、弱电工程)。
二、 工程地点:靖宇县燕平乡、花园口镇。
三、 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 7 月 20 日
2、竣工日期:20xx年 8 月 31 日
四、乙方承包内容:
1、电气预埋、预留及安装。(包括室内强电、弱电管线预埋及穿线和场区强电管线预埋、穿线及弱电管线预埋等。)2、吊顶棚面布线。
2、自带劳动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机械。
3、图纸中所有与电相关的作业内容。(强弱电的`预埋及安装等。)
五、承包价格:
本工程合同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为: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六、甲方负责:
1、塔机的操作。
2、各种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的供应。
3、安全设施的搭设。
4、工人住宿(生活乙方自理)。
七、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施工,以现场监理与质检站验收合格为准。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进行施工,如乙方逾期,(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50%结算退场。
3、乙方必须派专业电工一名,常驻各施工现场。
八、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
2、乙方前期临电设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5000.00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服务区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
乙方10000.00元人民币。
4、乙方完成燕平收费站或花园口收费站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8000.00元人民币。
5、其它单体工程每完成一个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4000.00元人民币
6、所有穿线工序完成后(含强电及弱电),甲方支付乙方30000.00人民币。
7、外网管线预埋及穿线全部完成,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剩余工程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施工,佩戴安全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如不服从甲方要求,一次罚款200—1000元。
3、甲方提供安全带、安全网、外脚手架等相关的安全设施。
4、乙方必须从开工之日起,不准患有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传染病及60岁以上—18岁以下的工人进入工地作业区及施工,否则乙方负与其相关的全部责任。
5、人身安全,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如不按规范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赌博等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工地项目部对当事人立即开除,对乙方处500—1000元罚款,视其情节严重与否送国家正式施法机关处理。
7、作业区作业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凶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时必须正确的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8、不得酒后上班。
9、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及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工人的三级教育,配合甲方做好迎接上级领导的各种检查及文明施工。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
10、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的向项目部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
11、以上条款,自行遵守,如不服从管理。甲方将对乙方代表处200元/次的罚款,对直接工人处100元/次的罚款。工地上发生的安全事故,医药费在1000元以内乙方自己负责,1000元以上视其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材料耗损:
1、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争节约,下料要准确,不故意造成人为浪费,不能超过定额损耗量,如甲方发现乙方滥用材料,给予当事人处100至200元罚款,并照价赔偿原材料。
2、甲方如发现偷盗,处罚款500至20xx元,照价赔偿工地一切损失,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作业时,其材料堆放整齐,并合理有序的堆放到指定地点。
2、乙方在作业现场保证无遗漏、遗忘、乱丢、乱放材料,保证人走场清,做到文明施工。
3、不得随意、随地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处200元/次的罚款。
4、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恶意的在工地闹事、停水、停电等防碍现场正常施工,如乙方发生类似情况,就按以上协定单价的50%结算退场。
十三、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单项人工总费4%的违约金。如乙方中途退场,乙方必须要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与甲方相关人员一起结算工程量。
十四、后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应。
十五、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未经公证,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